用人单位劳动合同

时间:2025-02-07 10:53:04
用人单位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劳动合同

在人们越来越相信法律的社会中,合同的用途越来越广泛,签订合同能够较为有效的约束违约行为。那么常见的合同书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用人单位劳动合同,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用人单位劳动合同 篇1

甲方(单位)名称:

乙方(职工)姓名:

根据《劳动合同法》、《高邮市机关事业单位岗位聘用人员管理办法》(邮政人[20xx]58号)及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关、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的意见》(邮办发[20xx]151号)等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自愿签订聘用合同确定劳动关系并共同遵照执行。

一、合同期限

甲方安排乙方从事 专项工作任务,合同自 年 月 日 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试用期为 个月,试用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条件

1、甲方根据单位工作需要,通过双向选择聘任乙方工作岗位,其岗位职责按签订的岗位聘任合同责任书执行。

2、甲方根据乙方的岗位及工作要求,为乙方提供必需的工作条件和劳动保护设施,保障乙方的安全与健康。

三、报酬和保险、福利待遇

1、根据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 甲方支付给乙方每月 元,以贷币按月核发乙方应得的工作报酬,不得克扣或无故拖欠。

2、甲方按规定为乙方办理养老、失业、医疗等社会保险,其中,乙方个人应缴纳的部分,由甲方按月从乙方的工资中代为扣缴,统一办理相关手续。

3、乙方在合同期内的工作制度、公休假日、女工保护待遇,因工负伤,致残和死亡待遇,非因工负伤和患病待遇均按国家及本省有关规定执行。

四、工作纪律

1、甲方应明确并切实加强单位内部的岗位责任制,建立健全考核制度,做到职权清楚、责任明确、考核严格、奖惩分明。

2、甲方有权根据国家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本单位的有关制度,乙方有违反的,甲方可按规定给予必要的处理。

3、乙方应努力学习政治文化,积极参加岗位技能培训,忠于职守,服从领导,团结同志,努力完成本职工作。

4、聘期内工作表现由甲方负责考核,考核结果作为续聘的依据之一。

五、聘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

1、因特殊情况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的相关内容,也可解除本合同。

2、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和聘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聘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甲方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经批评教育仍不改正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5)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的。

(6)聘期内考核不合格的。

(7)聘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聘用合同达成协议的。

3、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1)试用期内的。

(2)甲方未按照国家规定或聘用合同支付工作报酬或者提供工作条件的。

(3)按照国家规定乙方考入普通高等、中等专业学校,应征入伍以及经甲方同意调出的。

4、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聘用合同终止:

(1)聘用合同期满。

(2)双方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的。

(3)乙方被开除、自动离职以及死亡的。

5、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不得终止或解除聘用合同:

(1)乙方因工负伤,经有关部门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2)乙方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3)乙方是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4)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六、甲乙双方解除合同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其中有本聘用合同第五条第2款的.第5、6、7项情形的,应提前30天通知对方。

七、违约和解除合同责任

甲方或乙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本合同所约定的,应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1)合同期间,一方违反合同有关条款规定,应付给对方违约金 元;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2)乙方系甲方出资培训或引进的,乙方违约或提出解除合同,如双方订有协议,培训费或引进问题按协议规定办理;如双方没有签订协议,甲方可适当收取费

八、聘用合同争议处理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的,当事有应当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市人事部门的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九、双方其他约定:

十、其他事项

1.本合同一式三份,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一份存入档案,并在30日内报市人事局办理合同鉴证或审核备案手续。

2.本合同应当由当事人签字,确因故需代签的,须经合法授权,否则,代签无效。

3.本合同在生效后,若有条款与国家新颁布实施的法律、法规或政策抵触的,以国家新的法律、法规或政策为准。

4.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规定执行,没有规定的,由甲乙双方依现行法律、法规和政策商定。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用人单位劳动合同 篇2

1、用人单位应在劳动者入职一个月内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应当自劳动者入职的第二月起依据《劳动合同法》八十二条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

单位在建立劳动关系之日起最迟应在“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因此,这实际上是有限度地放宽了订立劳动合同的时间要求,规定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如果在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了书面劳动合同,其行为即不违法。

但如果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则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劳动合同法》第82条)。这是对用人单位在自用工之日一个月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处罚措施。

2、劳动合同至少一式两份,劳资双方各保留一份。合同应包括《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规定的.必备条款,同时应符合合同成立的一般要件。此外,劳动合同的约定条款应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3、劳动合 ……此处隐藏15835个字……动报酬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

第十八条 劳动合同对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约定不明确,引发争议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重新协商;协商不成的,适用集体合同规定;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报酬的,实行同工同酬;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条件等标准的,适用国家有关规定。

【败诉节点提示】败诉节点一、招用劳动者未订立劳动合同,也未约定或未明确约定劳动报酬;败诉节点二、虽已订立劳动合同,但劳动合同对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约定不明确。

七、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环境下的`败诉风险提示

【劳动合同法条文】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败诉节点提示】败诉节点一、劳动者符合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法定条件,用人单位拒绝订立;败诉节点二、在劳动者符合法定三种情形时,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者也默认接受,但用人单位没有保留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据,时隔数月或者数年,劳动者突然要求公司从该固定期限合同订立之日开始每月支付两倍工资;败诉节点三、劳动者口头要求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依劳动者的意思订立,但未保留劳动者提出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证据,履行一段时间后,劳动者反悔,要求用人单位支付两倍工资,如果用人单位不能举证系劳动者提出的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则面临支付两倍工资的风险。

八、劳动合同订立程序瑕疵的败诉风险提示

【劳动合同法条文】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败诉节点提示】用人单位单边持有劳动合同,或者虽给劳动者持有一份,但未保留送达证据。

【李迎春律师建议】劳动合同必须给劳动者持有一份,并且应当有劳动者的签收证据。

九、劳动合同必备条款缺失的败诉风险提示

【劳动合同法条文】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败诉节点提示】用人单位提供的劳动合同文本未载明本法规定的劳动合同必备条款或者用人单位未将劳动合同文本交付劳动者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制作劳动合同应当具备必备条款,或者直接采用劳动行政部门制定的劳动合同范本。

十、劳动合同试用期相关问题败诉风险提示

【劳动合同法条文】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第二十条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第二十一条 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败诉节点提示】败诉节点一、试用期约定超过法定标准;败诉节点二、重复约定试用期;败诉节点三、签订单独试用合同;败诉节点四、试用期工资约定不合法;败诉节点五、试用期随意解雇。

  用人单位劳动合同 篇14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被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如何赔偿?

若是因为用工方的原因解除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的,需要征求劳动者的意见。

在劳动者同意的情形下,签订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协议,并依据协议约定,向劳动者支付补偿金。

在劳动者不同意协商解除,而用工方又因自身原因确实无法履行原劳动合同的,应当提前30天通知,没有通知的要支付一个月的工资作为代通知金,当然也需要根据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

所以,劳动者在试用期内因用工方原因解除劳动合同的,用工方需要支付半个月的工资作为经济补偿金 (试用期不超过6个月的),并提前1个月通知劳动者本人。但考虑到试用期的特殊性,试用期满就要转正,因此,一般采用支付一个月代通知金的方式解除劳动合同。

二、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劳动者在有以上法定事由的情况下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不管有没有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都不用赔偿),否则造成损失的就要进行赔偿了,不然就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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